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了解到,历经一年多时间,宁夏已分两批次先后对全区5市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进行了首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,目前已实现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全覆盖。
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补充与延伸。宁夏于2019年10月正式启动自治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,组建了3个督察组,针对被督察地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,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“回头看”反馈问题整改,大气、水、土壤污染防治问题整改,市、县(市、区)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,分两批次先后对全区5市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进行了首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,并反馈了督察意见。
截至目前,2019年第一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被督察地市反馈整改任务共79项,已完成整改45项,其余34项正按时序进度推进;转办群众信访投诉件145件,已完成115件,正在办理30件。2020年第二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转办群众信访投诉件275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