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横沥分局副局长刘东升带队,向一家违法排放污水的企业送达《行政处罚告知书》和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》时,遭到企业经营者持刀抗法。随后,执法人员动之以情,晓之以理,企业经营者才慢慢稳定情绪,并当场悔过。
市生态环境局在打击违法排污企业方面,查实一宗严处一宗;但违法排污者在巨大经济利益面前仍然会铤而走险,被查获时,亦时有发生暴力抗法的情形。
近日,市生态环境局横沥分局副局长刘东升带队,向一家违法排放污水的企业送达《行政处罚告知书》和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》。在宣读违法处罚措施的过程中,企业经营者刘某春情绪失控,拿出水果刀漫天挥舞,高喊“我要杀人,我要跳楼”,并威胁辱骂执法人员。